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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帮助儿女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8-06 浏览量:0

现阶段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婚姻当中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问题都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还是存在一些无法直接适用法条规定的情况。

 

例如,由于我国对于不动产的相关特殊规定以及地方土地管理的差异,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婚前购买了财产但在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能否算作是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呢?

 

接下来本文将对相关问题以及婚姻当中房产涉及到的几种可能的问题进行分析,帮助大家明确相关的分析方法和在涉及到房产问题时如何进行判断。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子婚后办理了产权登记的还要分两种情况来进行判断,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额买房但在婚后才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因而属于个人财产的。

 

简单来说,可以将这个过程视作房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化而来的,只是转化过程在结婚之后才结束,但这是不影响其本身的性质的,只是财产的外化表现形式变化了。

 

但如果是婚前一方付了房子的首付,婚后进行了房产登记以及返还贷款的,返还贷款的部分没有特殊约定就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相应的增值部分一样未来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二、父母帮助儿女买房的如何认定?

 

在生活中可能会存在父母帮助儿女购置房产的情况发生,那么不仅涉及到房产的性质还涉及到父母出资的性质如何认定的问题,要根据行为方式和意思表示具体判断。

 

如果是父母首付然后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的,婚后还款及其增值会被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首付的部分可以认定为赠与或者借款,如果是赠与也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或是父母双方的,借款也需要进行具体认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婚之后的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法

 

在实际生活当中,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判断时,会有很多差异性很大、细节很多的不同情况,因此需要明确判断方法来帮助进行分析。

 

法律上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等劳动报酬、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和并未另外约定只归一方的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使用列举的方法说明了认定的模式和方法。

 

而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伤害等获得的与个人人身权利相关的赔偿、遗嘱或者赠与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本文对婚前婚后的房产问题进行了介绍,同时也帮助梳理了判断财产性质的基本方法,在遇到问题时可能会发现情况复杂、意思表示模糊等难以判断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团队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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