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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男”设陷阱骗取房产,信金国律师助妻子合法维权

作者:信金国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量:0

【信金国律师团队提醒您:亲办案例栏目下文章内容,除适用法律及判决结果外,文中涉及当事人姓、名、情节均经过艺术加工和故事化改编,不代表某一特定案件实际情形。团队将一如既往地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守护当事人隐私及秘密。】


案情简介:

李某女和金某男结婚三年后离婚。

但是离婚的结果却让李某女觉得十分不公平。

李某女需要自己带着小孩,连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也判给了金某男。

李某女找到信金国律师时,整个人十分憔悴,想要寻求帮助,讨回一个公道。

她给我们讲了她这些年的“扶贫”故事。

李某女和金某男于2009年5月通过相亲认识。

李某女家境殷实,是当地有名的白富美。而金某男的外表也非常帅。

在交往3个月后,因为李某女意外怀孕,两人从此忙忙就领证结婚了。

交往中,李某女了解到,金某男父母早已不在人世,家里的经济条件很差。但是金某男能一人来到异乡打拼,让李某女觉得他是一个上进的好男人,再加上怀孕期间,金某男的体贴照顾,李某女更是觉得自己嫁对了人。

虽然她的朋友曾让她提防这个花言巧语的“凤凰男”。而李某女并没有放在心上。

2010年4月份,为了让女儿不要再租房漂泊,安心待产。李某女父母拿出大半辈子的积蓄提供首付,两人按揭购买了一处房产,双方约定轮流还贷至2021年,但金某男提出了一个要求:房子只登记自己的名字。

出于对人性的信任,也是为了女儿下半辈子的幸福,李某女的父母答应了这个“无理的要求”。

2010年6月份,李某女生下了儿子。但是她说自己是父母唯一的女儿,要求儿子跟自己姓,起名李小男。

至此,金某男觉得自己房子、儿子都有了,看李某女也就越来越不顺眼,更觉得李某女不再有利用的价值,开始原形毕露。以往的温柔体贴不再,两人感情急速恶化。

2012年1月,李某女表示自己又要上班又要带孩子,实在太累,所以将自己母亲接到一起,照看李小男。

但是金某男表示强烈的反对。不愿让岳母住进“自己的房子”里。

但是李某女不顾他的反对,直接把母亲接回家里。

金某男认为李某女和岳母串通一气,打击了自己的男性尊严,这个家应该由他做主。

两人之间积累的矛盾彻底爆发。

不堪痛苦的李某女于2012年10月份起诉离婚。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协议离婚,

两人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上说明房子的居住使用权、贷款、孩子抚养权均归李某女,而金某男每月支付抚养费。

但是到了房子过户的时候,金某男拒不配合。但是李某女担心房贷逾期,会有什么不良的后果。只好每次转账给金某男,让他代缴贷款。

但是,金某男以自己在北京无其他住处为由,继续居住在房子里。

而金某男在居住期间,多次逼迫李某女放弃房产,并威胁李某女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他可以随时把房子卖了,让李某女母子无处可去。

金某男要求李某女独自一人缴纳房产,自己却有免费的房子住。还经常对李某女出言挑衅,说她“倒贴”。李某女气愤万分,决定不再像金某男支付每个月的贷款。

没想到,10个月后金某男向法院起诉,以李某女未按期偿还贷款,而是由自己还的,违反了离婚协议为由,要求法院判决自己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

原来,金某男之所以会同意这份协议,就是打定主意赖在房子里不走,再伺机想办法,弄回这套他“忍辱偷生”得到的房产。

在一审期间,李某女觉得自己离婚协议在手,房子的归属权没有任何异议,没有重视,没有请律师,而是自己去开的庭。

而结果判决下来,却让李某女傻了眼。金某男居然胜诉了,房子被判给了李某男所有。

李某女这才慌了神,匆忙之下通过朋友找到了信金国律师。

办案过程:

接案时上诉期快要到了,李某女本人很是慌张,想到自己父母出钱购买的房子要被李某男据为己有,就觉得未来暗无天日。

信金国律师先是安抚李某女,上诉的话李某女并不是毫无胜算,但李某女需要保持冷静,配合自己作准备。

所以,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信金国律师马上着手从各个方面收集、整理证据,为上诉开庭审判作准备。

但李某女始终担心,自己因为被金某男言语所激,所以近一年的时间都是金某男在还房贷,一审判决重新确定了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该怎么办呢?

信金国律师表示,一审法院这样判决其实是因为李某女自己在应诉时没有处理好。

本案核心的争议点就在于,李某女没有按照离婚协议还贷,是否意味着整张协议都无效,金某男可以重新要求划分房屋居住使用权?

信金国律师利用自己多年的经验以及充足的法律理论知识分析后得出答案:并非如此。

离婚协议只是约定了房屋贷款由李某女偿还,但并没有约定李某女未定期偿还会有什么违约结果,更没有约定李某女不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即丧失对房屋享有全部居住使用权的权利。

也就是说,李某女没有定期偿还贷款,和丧失房屋的居住使用权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一审的判决,是法官判定的结果。

而离婚协议归根结底是一种协议,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协议中金某男自己放弃了还贷,并且也放弃了房屋的居住使用权,那么没有特殊的否定理由,双方在这件事上的合意始终被法律所承认。至于李某女在还贷上出了什么问题,实质上与协议无关。

那么,金某男已经还了的贷款,李某女完全可以表示自己会返还这笔钱,将金某男还贷这件事与重新划分房屋居住使用权这件事分割开。

经过信金国律师条分缕析的解释和证据展示,李某女也逐渐了解到了如何做才是真正对自己有利。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信金国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改判,房屋居住使用权由李某女和李小男所有,金某男尽快搬走,但金某男偿还的贷款,由李某女返还。

 

律师说法:

现实中有太多因为离婚协议签的不够明确,而在婚后还需要打官司来对财产进行一个分割或者确权。

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签订离婚协议时找专业且一定站在你一方的人看一眼,是个保险方案。

最最重要的,是在恋爱时擦亮眼睛,将恋爱期放长一点,认真看清楚对方接近你是否有什么不可言说的目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需要考虑的就是双方的经济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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